"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两字,是从法语"Communate Europpene"缩写而成,是欧洲共同体的意思。欧洲共同体后来演变成了欧洲联盟(简称欧盟)。

  近年来,在欧洲经济区(欧洲联盟、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瑞士除外)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中,CE标志的使用越来越多,CE标志加贴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
在过去,欧共体国家对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要求各异,根据一国标准制造的商品到别国极可能不能上市,作为消除贸易壁垒之努力的一部分,CE应运而生。因此,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事实上,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 COMMUNITY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意大利文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为CE。当然,也不妨把CE视为CONFORMITY WITH EUROPEAN (DEMAND)(符合欧洲(要求))。

  CE标志的意义在于: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1、CE认证适用产品  

CE标志适用于哪些产品?何时开始实施? 截止1997年12月,欧共体发布的实行CE标志的指令如下,现将适用产品、指令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等分别列表:

  


2、EMC、MD指令简介  

EMC电磁兼容指令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随着电气电子技术的发展,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干扰EMI与电磁抗EMS)问题也受到各国政府和生产企业的日益重视。
欧共体政府规定,从1996年1月1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此举在世界上引起广泛影响,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R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
根据欧盟的电磁兼容(EMC)指令89/336/EEC,所有在欧盟市场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在其对其他产品的干扰性及对外来影响的抗干扰性方面严格符合欧盟法律要求。

机械指令
Machinery Directive

  对于一定的消费品其机械安全性是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保护人身、动物、以及财产免受损害在全世界特别在日益扩大的欧洲市场越来越受到重视。对于想在欧 盟(EU)内销售其机械产品的制造商来说,申请CE认证标志是用来说明其产品以根据其种类及使用性质通过了要求的测试。
EU Machinery Directive是机械指令(89/392/EEC),适用于机构、移动机械、机械装置、用来提升及运输人的机器以及安全配件。法规里规定的基本健康及安全要求(EHSR)覆盖了整个机械工程领域是工业社会极其重要的方面。


3、电动自行车EN15194认证介绍

  EN 15194 标准为国际第一个针对电动助力自行车的全面安全标准。自 2009 年 7 月开始,在标准范围内的电动助力自行车必须通过 EN15194 认 证才能将产品销往欧盟市场产品。EN15194 的生效,意味着欧盟将大大提高电动助力自行车进入其市场的门槛。因此,对电动助力自 行车及配件设备的制造商们来说,如何满足这个新标准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时也对企业产业 升级和开拓新市场提供了一个契机。

EN15194的标准范围:
-电力助动两轮车(EPACs)不得超过 48 伏;
-最高马力不超过 250 瓦;
-当速度达到每小时 25 公里时,输出动力逐渐减弱直至断电;
-本标准不属于欧盟安全指令 2002/24/EEC.
电动助力自行车新标准远比当前自行车的标准(EN14764:2005)复杂。新标准涉及到机械安全、电磁兼容(EMC)和电气安全。
机械安全标准: 按照自行车的标准(EN14764:2005)的测试要求;
电磁兼容(EMC)标准:目的是确保使用助听器或者心脏起搏器的人在驾驶摩托车、汽车或者电动助力自行车时的安全。从2009 年7月开始,所有在欧盟市场销售的电动助力车行车都要通过新标准 EN15194 的电磁兼容测试;
电气安全标准:涉及对电路、电池、电线和接头、电源控制的要求
EN 15194注意事项
——电动助力两轮车当设计时速超过 25 公里时,不在本标准范围内,应申请 E-MARK认证。


4、非上路车CE认证介绍 

  据欧盟委员会2006年7月发布的公告,目前非道路车受机械安全指令(98/37/EC)、电磁兼容指令(2004/108/EC)以及消费品安全通用指令(2001/95/EC)三个指令管辖,同时明确:由于该车不在公路上行驶,不适用整车认证指令(2002/24/EC);由于该车是为14岁以上儿童设计的,也不适用玩具指令(88/378/EEC)。因此,按照要求,所有出口到欧盟的非道路车”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指令,证明产品符合要求的方法就是取得符合三个指令的“CE”认证。

  由于指令属于欧盟的技术法规(强制性的),其涵盖的范围较广,因此其内容规定的往往是原则性的,指令下面有很多的协调标准(非强制性的)作支撑,一个产品只要证明其符合指令下面的适用的协调标准,那么就认为该产品是符合其指令的。如“迷你摩托车”涉及的标准有:ENISO12100-1、ENISO12100-2、EN55012、EN61000等。

  当前我国出口到欧洲非道路车:ATV,GK,UTV,两轮越野车,高尔夫球车,游览车等车辆都需要申请。2006年7月英国发生数起迷你摩托车伤害事件之后,欧盟发出紧急通告明确定义此类娱乐车辆为非道路用车辆,同时要求所有进入EEA的此类产品必须获得CE认证,申请EMC与MD两个指令。要求各大成员国在2006年12月之前统计所有未获得认证,以及不安全的产品并将报告递交至欧洲经济委员会(DG Enterprise and Industry)。

  2007年的第7个星期,又有数个企业因为此类产品而被欧盟黑名单通报,要求罚款以及召回所有产品。同时,欧洲海关,相应的监管部门,以及认证机构对此事也越来越谨慎。这对我国此类产品的出口影响巨大。我公司对相应技术法规进行研究,协助国内厂家进行技术整改,确保相关产品满足欧洲安全要求。

根据相关法规标准,目前中国大多数产品主要存在如下的安全隐患:

(1)齿轮与链条的防护不够充分;
(2)油箱的排气口设计位于操作者的正前方,挥发的油气可能对使用者噪音危害,同时隐藏着火灾的危险;
(3)油箱,油管材料,布局不安全,容易引发危险;
(4)发动机的停止开关没有复位功能;
(5)手把,刹车控制器等末端没有球面化,事故中很容易引起刺伤的危险;
(6)方向把对中不好;
(7)刹车制动性能不好;
(8)警告标记不全;
(9)说明书信息不充分;
(10)排气管高温防护不充分;
(11)车身振动,噪音过大。